来源:新华网  作者:王立武

    新华网合肥2月7日电(记者王立武)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,决定启动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,财政将按照不超过该企业2008年底在岗职工人数的50%以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。困难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地的市、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与补助。

    根据相关规定,组织开展在岗 培训的困难企业,所需培训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,不足部分由企业申请,经劳动保障、财政部门审核后,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
    认定困难企业须同时符合四个方面条件: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;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(少裁员标准按裁员不超过职工总数10%掌握);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(国家限制的行业与企业除外);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。

    据介绍,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,运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职业培训,主要是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,通过开展职工培训,提高职工队伍素质,稳定职工队伍。目前培训计划暂定执行到2009年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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